《山东省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优化出资人履职方式,厘清权责边界,规范行权履职,提升监管效能,按照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并动态调整权责清单的要求对原权责清单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权责清单由类别、权责事项、工作内容、设定依据、履职规范等条目组成,共分为规划与投资监管、财务监管、产权管理、改革改组、考核与薪酬管理、资本运营与收益管理、企业负责人管理、监督检查、基础管理等9个类别,权责事项共计32项,根据新修订的《公司法》和国资监管制度文件的变化,修改或增加履职规范32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