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属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合规审查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规范省属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合规审查工作,完善企业依法经营决策机制,健全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有效防控企业法律合规风险,省国资委研究制定了《省属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合规审查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内容总共分六章:第一章总则,规定了制定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及审查原则。第二章职责分工,分别规定了企业总法律顾问、合规审查牵头部门、业务部门的相关职责。第三章审查事项和重点,对重大经营决策合规审查事项范围和审查重点进行了规定,审查重点一般包括形式审查和内容审查,同时要求企业结合自身实际编制本企业审查事项目录清单。第四章审查程序和审查意见,规定了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合规审查流程、送审材料要求和审查形式等内容。同时,明确要求合规审查应作为企业重大经营决策的必经前置程序,合规审查认为存在违规违法的,不得提交决策会议。第五章保障措施,对合规审查的考核评价、人才队伍建设、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监督检查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第六章附则,规定行业监管部门对企业合规管理另有专门规定要求的,应当按照其规定要求开展合规审查。同时明确,企业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本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合规审查制度。
山东省国资委关于印发《省属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合规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