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国资委关于公布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时总结近年来山东省国资国企改革成果,发挥制度文件对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规范、引导、保障作用,省国资委组织开展了此次文件清理工作。纳入本次清理范围的文件为省国资委2004年成立至2023年8月期间制发的文件。
二、清理情况
经梳理,对主要内容同现行法律法规、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文件规定相抵触,或明显不适应现实需要,或工作任务已经完成,或已有新规定的,予以废止或宣布失效。对个别内容同现行法律法规、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文件规定不协调、不衔接、不一致的,或不符合形势任务要求,但整个文件不适宜废止的,予以修改,对不存在上述问题的,继续有效。最终形成了公布的清理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