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国资委关于无偿划入中通汽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9%国有产权有关事宜的批复
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山东省交通工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无偿受让中通汽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9%国有股权的请示》(山东重工投资字〔2021〕4号)及有关资料收悉。根据国务院国资委《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发产权〔2005〕239号)等有关规定,同意以2021年3月31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基础,山东省交通工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无偿划入聊城市国资委持有的中通汽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9%国有产权及享有的权益。本次划转完成后,山东省交通工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持有中通汽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国有产权。
山东省国资委
2021年8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