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国资委关于核准山东齐奥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评估项目的通知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对山东齐奥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审计和资产评估结果予以核准的请示》(鲁高速财〔2021〕23号)以及转报的《山东齐奥新能源有限公司拟进行增资扩股所涉及的山东齐奥新能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20〕第160048号)收悉。根据有关规定,经审查,现将核准意见通知如下:
一、承担本项目的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和签字资产评估师具备资产评估执业资格。
二、本项目评估报告格式和内容基本符合规定要求,主要评估方法为收益法,评估基准日为2020年11月30日。
三、本项目评估结果已经专家评审会审议通过,仅对山东齐奥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行为有效,自2021年11月30日起失效。
山东省国资委
2021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