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国资委关于无偿划转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15.29%国有产权有关事宜的批复
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发产权〔2005〕239号)等规定,同意将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山东港口15.29%国有产权及享有的权益,无偿划转给日照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照交通)持有。
山东省国资委
2021年2月9日
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发产权〔2005〕239号)等规定,同意将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山东港口15.29%国有产权及享有的权益,无偿划转给日照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照交通)持有。
山东省国资委
2021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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