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国资委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3020166号提案《关于搭建并购生态,维护产业安全的建议》的答复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9-20

徐鹏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搭建并购生态,维护产业安全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省属国资国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收到您的提案后,我委高度重视,组织相关处室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有关工作开展情况

(一)优化主责主业监管。坚决落实“心无旁骛攻主业”要求,优化省属企业主责主业管理,制定出台《山东省省属企业主责主业管理办法》,将企业的战略定位、核心功能、重要使命和重大责任归纳为企业主责,根据主责确定主业、拟培育主业,进一步明晰企业发展方向。明确要求省属企业立足主责主业,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发挥科技创新、产业控制、安全支撑作用。核定省属企业主责主业时,将“产业链发展”和“企业定位管理”有机结合,配套使用的主业名称、主业目录、企业名录和特别项目任务清单,将企业产权关系和管理关系归集到产业链中,以便于主业产业链的强链、补链、延链。

(二)强化并购等投资监管。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的意见》,对企业并购投资行为加强监管,严控非主业投资,对主业范围内的并购投资,也要进一步提高投资质效,不能片面追求规模扩张,新增并购投资要与现有产业形成协同效应,要有利于增强企业核心功能和核心竞争力。进一步规范企业并购投资程序,要求企业强化系统论证、风险评估及防控,决策程序要规范严谨、决策材料要审核到位,不断提高投资回报水平。去年我们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企业专业化整合工作的意见》,指导省属企业围绕发展战略,以获取关键技术、核心资源、知名品牌、市场渠道为重点,积极稳妥开展并购重组,推动质量品牌提升。今年以来,针对企业投资存在的问题,我们拟制定修订《山东省省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省属企业年度投资计划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省属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细则》《省属企业投资项目分类监管清单》等投资监管“1+N”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投资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监管。鼓励省属企业立足产业链薄弱环节加大科技创新项目投资,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改造升级传统产业、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布局未来产业,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省国资委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您的建议和省属企业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国有资本示范引领作用,指导省属企业聚焦主责主业,加强与政府产业主管部门、重点行业协会和并购行业组织的沟通,积极寻找优质投资标的,加大投资力度,以产业投资带动国有资本布局结构优化调整,为我省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形成有力支撑。

特此答复。

 

 

山东省国资委          

2024年9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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