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公布山东省省级政府部门职责边界清单的通知》(鲁编〔2020〕21号)要求,现将涉及我委与省直有关部门职责边界事项面向社会公布。
目前涉及我委与省直有关部门职责边界事项共4项,分别是:省属国有文化资产的基础管理、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就业安置,相关业务的部门职责分工详见附件。下步工作中,我委将根据部门职责调整及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和完善职责边界清单。
附件:省国资委与省直有关部门职责边界事项及部门职责分工
山东省国资委
2020年7月14日
附件
省国资委与省直有关部门职责边界事项
及部门职责分工
1.省属国有文化资产的基础管理
省财政厅:履行国有文化资产出资人职责,负责省属国有文化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省国资委:对省属国有文化资产履行基础管理职责,省属国有文化资产的基础管理执行省国资委统一制定的制度。
2.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省财政厅: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主管部门,负责编制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负责对省属企业收益申报情况进行复核。负责收取省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
省国资委:为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单位,负责编制所监管省属企业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对所监管省属企业上报的国有资本收益申报表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后,提出审核意见报省财政厅复核。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
3.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
省国资委:承担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调查研究、业务指导、情况调度、信息服务等工作。负责省管企业退休教师统筹外项目补助的审核工作。
省教育厅:负责指导设区的市教育部门做好地方国有企业举办的职业学校、成人初等中等教育学校、幼儿园退休教师身份审核认定。
省财政厅:负责经费测算和筹集,补贴资金的确认、拨付、监管工作。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指导设区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做好地方国有企业举办的技工院校退休教师身份审核认定。社保经办机构做好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生活补贴核定及发放。
4.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就业安置
退役军人事务厅:负责拟订全省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接收安置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相关退役士兵档案接转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年度退役士兵安置计划,指导各市组织开展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省委组织部:负责退役士兵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相关工作。配合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做好拟订和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安置计划相关工作。
省委编办:负责配合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做好拟订和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安置计划相关工作。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接手续等工作。配合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做好拟订和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安置计划相关工作。
省国资委:配合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拟订及落实省属企业 (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安置计划。
省公安厅:负责办理落户等工作。
省医保局:负责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
省财政厅:负责经费保障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