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国资委关于印发山东省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的通知
各市国资监管机构,各省属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决策部署,以管资本为主加快推进职能转变,科学界定职责定位,省国资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规定,对《山东省国资委权力清单》(鲁国资法规〔2015〕1号)进行了修订。经省国资委第289主任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将《山东省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予以印发,《山东省国资委权力清单》(鲁国资法规〔2015〕1号)同时废止。
山东省国资委
2019年6月28日
附件:权责清单.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