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山东省国资委 成文日期:2024-12-11
标  题:山东省国资委关于继续执行《省属企业合规管理指引》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4-12-13
是否有效:
山东省国资委关于继续执行《省属企业合规管理指引》的通知


各省属企业:

2019年12月13日印发的《省属企业合规管理指引》(鲁国资法规〔20193号)文件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按照有关文件管理规定,经对该文件进行评估,决定对该文件继续执行。

 

 

 

 

山东省国资委  

2024年12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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