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机关:省国资委 | 成文日期:2020-02-14 |
| 标 题:山东省国资委 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办发〔2020〕4号做好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鲁国资财监字〔2020〕4号 | 发布日期:2020-02-14 |
| 是否有效:有效 | |
山东省国资委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办发〔2020〕4号做好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各省属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 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办发 〔2020〕4 号),切实履行国有企业责任,发挥国有企业带头作 用,以实际行动支持中小企业健康稳定发展,共同应对疫情影 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梳理排查,建立工作台账
各省属企业要认真落实鲁政办发〔2020〕4 号文件,对中小 企业承租省属企业经营性房产(资产)情况、已签订合同受疫情 影响履行合同存在困难情况、已履行完毕合同款项支付等情况, 进行详细梳理排查,切实摸清底数,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台账。
二、制定落实方案,压实工作责任
各省属企业应针对梳理排查出的情况,对照鲁政办发 〔2020〕4 号文件要求,分类制定落实方案,明确具体措施、责 任人和完成时限等,通过减免中小企业房租、延长合同履行期 限等方式,支持中小企业应对疫情影响,共同实现平稳健康发 展。对于减免、缓缴租金事项,要分类制定减免、缓收租金的 方式、期限等;对已与省属企业签订合同的中小企业,确因疫 情影响无法按时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制定延期履行合同或延长 收款期限、给予预付资金等支持措施。
各省属企业要进一步落实清理拖欠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账款 工作要求,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相关款项,不得形成新 增逾期拖欠。对尚未清偿的逾期账款,要按照协议约定及时清 偿,或制定提前还款措施。
对于省属国有企业因减免中小企业房租、延长合同履行期 限等对企业造成影响的,按照省国资委《关于印发激励省属企 业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 (鲁国资考核字〔2020〕2 号)规定执行。
三、有关要求
各省属企业贯彻落实工作情况及相关台账报表于 2 月 28 日 前以正式文件报省国资委。
联 系 人:财务监管处 米 波 马 猛 联系电话:85103675 85103638
附件:1.省属企业对中小企业减免租金工作台账
2.省属企业与中小企业延期履行合同工作台账
3.省属企业对中小企业逾期账款提前清偿工作台账
山东省国资委
2020 年 2 月 14 日
附件1 | |||||||||||
省属企业对中小企业减免租金工作台账 | |||||||||||
省属企业名称: | 金额单位:万元 | ||||||||||
序号 | 出租方 名称 | 承租方 | 减免租金情况 | 缓收租金情况 | 备注 | ||||||
减免期限(月) | 起止 时间 | 减免比例(%) | 免收 金额 | 减收 金额 | 缓收 期限 | 起止 日期 | 涉及 金额 | ||||
合计 | |||||||||||
填表说明:请在备注中说明对承租方的中小企业身份的核实情况。 | |||||||||||
附件2 | ||||||||||||
省属企业与中小企业延期履行合同 工作台账 | ||||||||||||
单位名称: | 金额单位:万元 | |||||||||||
序号 | 省属企业(具体合同签订方) | 中小企业名称 | 增加预付款 金额 | 延期履约期限 | 延期收款 | 备注 | ||||||
原合 同预 金额 | 增加预 | 合 同 标 的 额 | 原合同到期日 | 延长起止时间 | 合同标的额 | 原合同收款日期 | 信用金额 | 延长起止时间 | ||||
合计 | ||||||||||||
填表说明:请在备注中说明对承租方的中小企业身份的核实情况。 | ||||||||||||
附件3 | |||||||
省属企业对中小企业逾期账款提前清偿 工作台账 | |||||||
单位名称: | 金额单位:万元 | ||||||
序号 | 省属企业所 欠款单位 | 中小企业 名称 | 应付账款金额 | 合同或协议付款 日期 | 偿还 金额 | 提前支付时间(天) | 备注 |
合计 | |||||||
填表说明:本表主要反映尚未清偿完毕的逾期账款拟提前清偿的情况。包括:1.前期签订还款协议,以分期付款方式偿还欠款,尚未支付的逾期欠款;2.前期因未达成一致意见尚未清偿完毕的欠款等。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