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省国资委 成文日期:2022-02-15
标  题:山东省国资委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文字号:鲁国资法规字〔2022〕5号 发布日期:2022-02-16
是否有效:有效
山东省国资委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山东省国资委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省政府: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要求,现将省国资委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必学内容,组织开展专题学习研讨。认真学习贯彻全面依法治省会议精神,持续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完善委党委定期学法制度,制定年度学法计划,认真学习党内法规、宪法、民法典、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组织法治专题讲座2次,中心组集体学法8次。二是切实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研究谋划重点任务并纳入年度工作要点。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专题听取工作汇报4次,及时研究解决改制遗留问题、知识产权保护等法治建设重点问题,对省属企业总法律顾问专职化专业化、公司律师队伍建设等工作亲自部署、协调、督办,并将推动法治建设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三是全面完成依法治省各项工作任务。制定《关于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督察整改方案>若干措施》,分解细化整改任务。配合省纪委起草《违规干预微观经济活动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开展违规干预微观经济活动情况自查。召开省属企业清欠工作视频会议,组织企业对权属企业督查,配合有关部门抓好根治欠薪工作。

(二)依法全面履行职责。

一是强力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在法治轨道上强力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制定《省属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深入实施省属企业混改三年工作计划。调整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编制《山东省“十四五”省属国资国企改革发展规划》,持续推进战略性重组。深化三项制度改革专项行动,积极推进中长期激励。二是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监督。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加强省属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全过程监督的实施意见(试行)》,建立混改全过程监督机制。部署完成全省挂靠国资问题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出台《关于加强省属企业参股管理的指导意见》,加强省属企业参股管理。深化巡察政治监督,年内对6户企业开展巡察,组织对3户企业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检查评估。三是持续提升国有资产监管效能。动态调整授权放权事项,完成山东国惠投资公司改建。推进监管信息化,实现对国资国企重大事项实时动态监管。加快全省国资国企实时在线监管系统建设,16市国资委全部完成与省级系统对接,全面实现“数据通”。 

(三)加强国资监管制度体系建设。

一是进一步完善国资监管制度。先后出台《加强国有相对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差异化管控的指导意见》《关于大力支持省属企业加快科技创新的十条激励措施》《省属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指引》等文件20余件,对《山东省省属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办法》《山东省省属企业公司章程范本》等文件进行修订,积极参与《省知识产权促进与保护条例》等立法工作。认真做好党内规范性文件报备和省属企业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二是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程序。规范性文件出台前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全部进行合法性审查。落实《省政府合作协议法制审核办法》要求,对我委代起草的政府合作协议履行法制审核程序。加大对重要改革事项法律审核把关,企业重大重组方案全部进行法律论证。严格履行文件公平竞争审查程序,年内审查新文件2件,梳理存量政策22件。

(四)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进一步健全决策机制。坚持民主决策,“三重一大”事项一律集体研究。推行“开门决策”,谋划实施重大决策广泛征求意见,落实省属企业负责人会议列席制度,年内邀请33人次列席。推动依法决策,加强法律顾问审核把关,年内审查文件108次,提供专项咨询50余次。积极开展公职律师工作,出台委机关《公职律师管理办法》。二是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做好政策解读,及时将最新制度文件向社会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年内累计处理门户网站各类事项640余件,“接诉即办”70余件,满意度在受理量前十的省直单位中排名第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0余件,全部按时办结。三是自觉接受法律监督。处置各类法律纠纷案件9起,行政复议案件2起。落实人大报告制度,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企业资产基本情况、主要工作和改革进展,做好审议意见整改。四是积极化解社会矛盾。推进“治重化积”专项工作,各企业组建专班208个,制定化解措施1316条,约访信访人157人次,上门化解280次,实施法律援助103次,济困帮扶84次,发放救助金53.5万元。2021年,国家信访局交办的171件重复访事项已化解163件,提前完成上级交办任务。

(五)深入推进法治国企建设。

一是推动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督促企业落实《省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加强法治建设统筹谋划,推动第一责任人职责向权属企业延伸。二是进一步完善总法律顾问制度。指导企业完善以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的法治工作体系,将总法律顾问职责定位及有关要求写入企业章程,推动企业健全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三是切实加强法律合规风险防范。指导企业健全合规管理制度,制定合规管理操作白皮书,参与刑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评估机制建设试点工作。加强法律风险管控,稳妥处置各类法律纠纷案件。四是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联合省市场监管局制定《进一步加强省属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意见》,举办省属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培训班,组织企业参加专利技术转移转化计划试点申报,联合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组织“知识产权周”宣传活动。

(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扎实开展法治专题培训。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培训,开展法治能力测试,提升机关工作人员法治素养。举办省属企业法治建设素质能力提升活动,组织省属企业参加国务院国资委法治讲堂专题培训。二是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和年度普法重点任务清单,组织省属企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系列活动,举办“国家宪法日”宪法宣誓、“宪法进企业”活动。启动“八五”普法规划,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宣传力度,参加“两法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专题询问。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组织各类线上普法学习活动。三是探索开展法治理论研究。开展前瞻性课题研究,形成《股东多元化国有企业差异化监管模式研究》《关于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需要重点把握的几个问题的报告》等研究成果。聚焦企业法治建设难点问题,开展《省属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课题研究》和《省属企业法律风险集团化管控研究》,总结企业创新法务管理的经验做法。

二、存在的问题和2022年工作打算

存在的主要问题: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系统学习宣贯需进一步深入,指导推动省属企业法治建设力度还不够,法治建设对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支撑保障作用还需加强。

下一步将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一是突出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落实“八五”普法要求,加大法治教育培训力度。二是持续深化职能转变,适时启动权责清单修订,进一步厘清权责边界。制定国资监管负面清单,明确企业经营管理“红线”“底线”。三是依法保障重点改革任务,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资国企改革,继续巩固保持全国领先地位。四是进一步深化企业法治建设,推动省属企业及其重要子企业全面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强化企业风险防范,推动有关要求向子企业延伸,确保法制审核要求层层落实。

                                                

            山东省国资委

2022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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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关于《山东省国资委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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