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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山东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12-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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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山东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的通知

 

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山东省企业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条例》的通知

鲁国资法规〔20121

 

各省管企业:

《山东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11125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231日起施行。为深入学习贯彻《条例》,依法推进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深刻领会《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

《条例》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以来国资监管体制改革的一系列重大原则和法律法规精神,认真总结了我省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发展的实践经验,是一部改革的法规、发展的法规、服务的法规。《条例》围绕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标,强化了国有资产监管机制。一是完善科学决策机制。《条例》规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对其委派的国家出资企业董事会成员进行考核时,应当将其在重大决策时的表决意见纳入考核内容。”同时进一步完善了董事会成员考核制度。二是健全考核奖惩机制。《条例》规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对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经营业绩进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确定其薪酬及奖惩。”把考核结果与薪酬及奖惩直接挂钩,增强了考核工作的权威性。三是强化责任追究机制。《条例》多个条款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追究和国有资产损失责任追究予以规定,明确了责任追究制度的实施主体、监督主体、实施对象和责任类别,促进了各项责任落实。

《条例》健全了国资监管责任体系,规范了相关各方运行关系。《条例》对关系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范围进行了补充、细化,对重大事项的批准、决定程序和权限作出原则性规定,规范了各级政府、国资监管机构、国家出资企业、政府有关部门和机构在重大事项上的权责关系。《条例》还分别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实施和国有资产监督作出规定,明确了相关各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为依法、依章程监管奠定了基础。

《条例》的出台是我省国有经济改革发展进程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是我省国资监管法制建设的重大突破。《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营造国有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动省管企业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提升核心竞争力,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以及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提高国资监管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积极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

各省管企业要把学习宣传《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抓好抓实,积极营造学习宣传《条例》的浓厚氛围,掀起学习宣传《条例》的热潮。要把《条例》作为本企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划分专题,贯穿全年;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报刊、板报和宣传栏等媒介平台,通过撰写理论文章、组织专题培训、巡回讲解、学习交流、开展演讲和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扎实有效地学习宣传《条例》,使《条例》深入企业基层、深入人心,形成人人关注、广为知晓的良好舆论氛围和法制环境。

三、依照《条例》规定,梳理修订完善内部制度,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对照《条例》的相关要求,结合深入开展“制度建设年”活动,全面梳理和补充、修订、完善内部各项制度措施,提升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要以贯彻《条例》为契机,构建责任层层落实、压力层层传递、激励层层链接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体系。要按照《条例》要求,大力推动省管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化,根据企业规模、发展状况、市场化程度等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设计相适应模式,建立科学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各层面规范运行的制度,保证公司治理有效性。深化全面预算管理、全面风险管理、全员业绩考核、总法律顾问制度和信息化建设,完善对标管理模式,推动企业积极开展管理创新。积极推进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推进资本证券化,促进企业科学发展。

四、依法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和国家出资企业的利益,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要严格遵循《企业国有资产法》、《公司法》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企业改制、上市、合并分立、增减注册资本,发行债券、重大投资,为他人提供大额担保,转让重大财产,进行大额捐赠,分配利润,以及解散、申请破产等重大事项上,依法行权履责,认真做好各项工作,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确保国有资产出资人和国家出资企业的利益,依法维护债权人、企业职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出现国有资产流失和损害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的现象,不断巩固和壮大国有经济。各省管企业在贯彻实施《条例》过程中,应当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发现企业贯彻实施法律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向省国资委反映情况,扎实推进《条例》贯彻实施。

五、切实加强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组织领导

各省管企业要将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工作,把学习贯彻《条例》列入本集团、本企业“六五普法”的重要内容进行全面部署。要立足于本企业改革发展实际,精心组织,研究制定学习贯彻《条例》的各项措施。各企业负责人要带头组织专题学习,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要处理好《条例》学习宣传活动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关系,统筹兼顾,为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创造必要的条件。

各省管企业学习贯彻《条例》的有关情况,请及时报送我委。

 

 

二〇一二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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