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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国资委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取得实效
发布时间:2021-04-14   浏览量:

        市国资委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以超常规的思路措施推进国企“倒计时”改革,推动国有企业在淄博“凤凰涅槃、加速崛起”的征程中发挥支撑保障作用。

一是统筹推进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围绕政策覆盖性强、民生保障性强、政府资源性强和国有资本导向性强的关键领域,组建成立能源、水务、热力三大国有企业集团公司,实现相关领域一体化规划、一体化建设、一体化运营、一体化管理,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资源要素支撑保障。企业集团成立迅速12户央企、行业龙头企业签订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氢能源综合利用、智慧水务、智慧供热等8个领域合作投资项目。市能源集团全面发力氢能源产业链,与德国林德集团合作建设氢能综合开发利用项目签约到落地仅20余天,建设的全市首座加氢站已投入商业化应用。同时,市土地发展集团、数字淄博运营服务公司、市轨道交通集团、市农业发展公司等一批功能性、专业性国有企业集团已进入运营或正在组建过程中。

二是提升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治理能力。一是按照“全体起立、重新上岗、择优选配、统筹安排”的原则,面向全市党政群及国有企业公开选聘20家出资企业正职、副职,打破组织选拔的单一模式,打造“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选人用人机制,选聘后职位数压减8名,本科以上学历占比提升18%,党员占比接近90%,干部结构得到了大幅度优化。二是出台了《淄博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在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参加培训等履职待遇和业务招待、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通信等业务支出方面,明确履职支出标准。制定出台《淄博市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履职行为容错免责清单》,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可以容错免责的情形进行界定明确和具体细化,在划定“红线”的同时,为干事创业的干部解决后顾之忧三是出台了《市国资委出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试行)》,推进各企业建立全员绩效考核制度。在企业负责人层面,对纳入市薪酬制度改革范围企业负责人实行年薪制,即“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建立与企业负责人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与经营业绩相挂钩的差异化激励约束机制。在企业职工层面,按照“基础工资保稳定、绩效工资促发展”,将工资划分为基础工资、绩效工资两部分,突出绩效工资的考核权重,将绩效工资与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挂钩,合理拉开工资分配差距,进一步激发企业职工履职内生动力。

是推进国资监管职能转变和效能提升。出台《市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授权放权清单》及权责事项办理规范,从5个方面对34个监管权责事项办理做出明确规定,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科学界定出资人职责定位,全面落实国有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落实分类授权放权要求,在原有国资监管制度基础上,研究制定出台了27项国资监管制度,涵盖主责主业、章程管理、企业财务和资产管理、投融资担保及责任追究、工资总额、员额管理、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经营业绩考核等方面,国资国企“管资本”为主的监管制度体系初步建立。创新国有企业年报审计“1+X”工作体系,把国资国企发展痛点难点问题等内容纳入审计,实现一审多能、一审多效。综合运用国有企业年报审计结果,将年报审计结果与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结果、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统筹衔接,长效发挥审计监管效能。建立国资云平台,实现对企业重大决策和重要经营管理活动的在线管理、动态监测,监管报批事项网上申报、在线审批实现“一次办好”,国资监管服务效能持续提升。

四是多措并举推进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出台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工作方案,推进国有企业实现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精准推进双向混改,混改企业利润收入同比大幅增加。市国资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我市转型跨越、爬坡过坎的关键期、拐点期,推动国企改革发展事业迈出坚实步伐。(信息来源:淄博市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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