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切实做好市国资系统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推动民法典实施,提升我市国资国企法治建设水平,9月15日,聊城市国资委开展了第三期“国资大讲堂”—民法典专题学习讲座活动。讲座由聊城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二级调研员么章忠主持。 聊城市国资委邀请了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市律协会长、市法律顾问委员会成员、山东万航律师事务所李意主任解读民法典。讲座上,李意主任从民法典编纂的基本背景、民法典的结构、民法典颁布的现实意义等方面,对民法典进行了深入、细致、准确的阐释解读,并且结合国企治理的实际,有针对性的讲述了民法典与国资国企的密切联系,为大家深刻理解和把握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将民法典贯彻落实到国资国企工作各方面,提供了积极启发与指导。 么章忠结合讲座内容,就我市国资国企抓好民法典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民法典的重要意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上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民法典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和精神实质,深刻把握民法典总则编和各分编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和习惯;二是要加强民法典的学习宣传教育,市国资委和市属企业各级党组织要将民法典纳入日常学习内容,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民法典、带头尊崇民法典、带头运用民法典。各企业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全方位、多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着力营造学习宣传民法典的浓厚氛围;三是要把学习宣传民法典与国资国企工作有机融入,要把学习贯彻实施民法典纳入国资国企工作全局,做到与“依法监管、依法治企”具体实践有效结合。市国资委机关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依法监管,充分尊重和保障民法典赋予企业的权利,更多运用法治化、市场化方式行权履职。各市属企业作为独立市场主体,要不断养成法治意识、章程意识、加强法律风险防范,努力打造法治国企。 聊城市各市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负责普法工作部门的负责人,市属二、三级企业主要负责人,市国资委机关全体人员参加讲座活动。(信息来源:聊城市国资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