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国资监管新形势下,规范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投资管理行为,确保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近日泰安市国资委出台了《市属企业投资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对一级二级企业和二级以下企业进行分类管理;对投资决策程序和流程作出明确规定;对创新型项目投资建立容错机制;加强企业事中监督和事后评价管理,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运行机制;规范企业内部决策程序,除对外资、非主业、参股的、与非国有合作的投资项目仍需核准外,把原本属于企业的职责更多交还给企业,使企业立足自身长远发展,充分考虑投资项目可行性、风险评估,为推进市属企业有效管控投资风险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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