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困难企业职工生活问题,省国资委下发通知,决定对省属停产半停产企业2008年拖欠工资和生活费情况进行调查,要求各有关企业和部门认真填报《省属停产半停产企业2008年拖欠工资和生活费情况调查表》,并就企业停产半停产、拖欠工资和生活费等具体情况作出书面说明,于12月12日前报我委。